第十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应当提供下列信息和资料: (一)风险的来源和性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 (三)风险涉及范围; (四)其他有关信息和资料。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的申请材料》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1f56da94ecc8f1735cc510360c5ec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