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执业的条件: 第六条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放射诊疗执业的条件》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放射诊疗执业的条件》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f7559eaeca55b95949251ed8836b77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