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图思维导图整理了不予注册医师执业的情况说明如下: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不予注册医师执业的情况说明》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不予注册医师执业的情况说明》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9e1b06bdccd151679b853d2825dd2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