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部反应:一些刺激性较强的化疗药物当静脉注射时可引起严重的局部反应。
A.静脉炎:表现为所用静脉部位疼痛、发红,有时可见静脉栓塞和沿静脉皮肤色素沉着等。
B.局部组织坏死:当刺激性强的药物漏入皮下时可造成局部组织化学性炎症,红肿疼痛甚至组织坏死和溃疡,经久不愈。
(2)骨髓抑制:大多数化疗药物均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而骨髓抑制又常为抗肿瘤药物的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在早期可表现为白细胞尤其是总细胞减少,严重时血小板、红细胞、血红蛋白均可降低,不同的药物对骨馈作用的强弱、快慢和长短不同,所以反应程度也不同,同时患者还可有疲乏无力、抵抗力下降、易感染、发热、出血等表现。
(3)胃肠毒性:大多数化疗药物可引起胃肠道反应,表现为口干、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出现口腔粘膜炎或溃疡。便秘、麻痹性肠梗阻、腹泻、胃肠出血及腹痛也可见到。
(4)免疫抑制:化疗药物一般多是免疫抑制药,对机体的免疫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机体免疫系统在消灭体内残存肿瘤细胞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当免疫功能低下时,肿瘤不易被控制,反而加快复发或转移进程。
(5)肾毒性:部分化疗药物可引起肾脏损伤,主要表现为肾小管上皮细胞急性坏死、变性、间质水肿、肾小管扩张,严重时出现肾功衰竭。患者可出现腰痛;血尿、水肿、小便化验异常等。
(6)肝损伤:化疗药物引起的肝脏反应可以是急性而短暂的肝损害,包括坏死、炎症,也可以由于长期用药。引起肝慢性损伤,如纤维化、脂肪性变、肉芽肿形成、嗜酸粒细胞浸润等。临床可表现为肝功能检查异常、肝区疼痛、肝肿大、黄疽等。
(7)心脏毒性:临床可表现为心率失常、心力衰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心肌病综合征(病人表现为无力、活动性呼吸困难,发作性夜间呼吸困难,心力衰竭时可有脉快、呼吸快、肝大、心脏扩大、肺水肿、浮肿和胸水等),心电图出现异常。
(8)肺毒性:少数化疗药物可引起肺毒性,表现为肺间质性炎症和肺纤维化。临床可表现为发热、干咳、气急,多急性起病,伴有粒细胞增多。
(9)神经毒性:部分化疗药物可引起周围神经炎,表现为指(趾)麻木、腱反射消失,感觉异常,有时还可发生便秘或麻痹性肠梗阻。有些药物可产生中枢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感觉异常、振动感减弱、肢体麻木、刺痛、步态失调、共济失调、嗜睡、精神异常等。
(10)脱发:有些化疗药物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脱发,一般只说脱头发,有时其他毛发也可受影响,这是化疗药物损伤毛囊的结果。脱发的程度通常与药物的浓度和剂量有关。
(11)其他:如听力减退、皮疹、面部或皮肤潮红、指甲变形、骨质疏松、膀胱及尿道刺激症、不育症、闭经、性功能障碍、男性乳腺增大等也可由部分化疗药物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