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并指导患者自我控制菌斑的方法,如建立正确的刷牙方法和习惯,使用牙线、牙签、间隙刷等辅助工具保持口腔卫生等。
2)施行洁治术、根面平整术以消除龈上和龈下的菌斑、牙石。
3)消除菌斑滞留因素及其他局部刺激因素,如充填龋洞、改正不良修复体、治疗食物嵌塞
4)拔除无保留价值的或预后极差的患牙,对不利于将来修复治疗的患牙也应在适当时机拔除。
5)在炎症控制后进行必要的咬合调整,使建立平衡的咬合关系,必要时可做暂时性的松牙固定。有些牙周炎患牙在炎症消除后,牙齿位置能有轻度的自行调整,故调治疗应在炎症消退后进行。
6)药物治疗:在经上述治疗特别是消除菌斑、牙石等局部刺激物后,如果病情仍不能控制或有明显的急性炎症以及对某些重症患者,可辅以药物治疗,还可服用补肾固齿的中成药或汤剂等。也可在刮治后作袋内冲洗并置入抗菌药物,并给以漱口剂。临床研究显示,龈下刮治加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疗效、减少复发。
7)发现和尽可能纠正全身性或环境因素,如吸烟、用药情况、全身病的控制等。
在第一阶段治疗结束后的6~8周,应复诊再评估前一阶段疗效,一是看下一步还需哪种治疗,二是观察患者对?析反应,三是了解依从性,同时还应进一步了解患者全身情况,如对糖尿病等疾病的控制效果,吸烟者是否已戒烟,自我控制菌斑情况如何等。据此决定下一阶段治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