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病学研究表明,高血压对人体所造成的危害除取决于血压水平外,还取决于其他危险因素的存在情况、靶器官损害、以及并存的临床情况如糖尿病、心、脑、肾 血管病。这就意味着只有全面考虑到上述各方面情况,才能够较准确的评估高血压患者的危险等级。为了便于将危险性分层,WHO/ISH指南委员会根据"弗明 汉心脏研究"的结果,将影响高血压预后的危险因素概括如下影响预后的因素:1,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2,靶器官受损情况、3,并存的临床情况
用于危险性分层的危险因素: 1,收缩压和舒张压的水平(1~3 级) 2,男性 >55 岁 、女 性 >65 岁 3,吸 烟 4,总 胆 固 醇 >5.72mmol/L(220mg/dl ) 5,糖 尿 病 6,早发心血管疾病家族史(发病年龄男<55岁,女<65岁) 7,加重预后的其他危险因素: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升高、糖尿病伴微白蛋白尿、葡萄糖耐量减低、肥胖、以静息为主的生活方式、血浆 纤维蛋白原增高、左心室肥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或X线)、蛋白尿和/或血浆肌酐浓度轻度升高160-177μ mol/L(1.2-2.0 mg/dl) 超声或X线证实有动脉粥样斑块、(颈、髂、股 或主动脉)视网膜普遍或灶性动脉狭窄、脑血管疾病、缺血性卒中、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心脏疾病、心肌梗死、心绞痛、冠状动脉血运重建、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脏疾病、糖尿病肾病、肾功能衰竭(血肌酐浓度>177μ mol/L或2.0 mg/dl)、血管疾病、夹层动脉瘤、症状性动脉疾病、重度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视乳头水肿、当高血压患者合并存在上述情况时,其危险性则相 应增加。
为便于临床实际应用,《1999WHO/ISH高血压治疗指南》和我国的新指南中根据患者血压水平、危险因素及合并的器官受损情况对高血压患者的临床危险性进行了量化,将患者分为低、中、高、和极高危险组。
低危组:高血压1级,不伴有上列危险因素树图思维导图搜集整理;
中危组:高血压1级伴1-2个危险因素,或高血压2级不伴或伴有不超过2个危险因素;
高危组:高血压1-2级伴至少3个危险因素; 注意:在达到高危组的患者要立即开始用药治疗。
极高危组:高血压3级或高血压1-2级伴靶器官损害及相关的临床疾病(包括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