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法 为镇静止痛之法。按是压抑的意思,用手指、手掌或肘部在体表的特定部位或穴位上停留一定时间,逐渐用力深压,称为按法。《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曰:“按者,谓以手往下抑之也。”使用按法时,应根据病变部位的深浅及病人的耐受程度,以不使局部剧痛,有得气感为宜。临床常用于损伤引起的疼痛等症。
2、摩法 为散瘀消肿之法。摩是抚摩的意思,用手掌或多指掌面附着于一定的部位上,以脘关节连同前臂作环行有节律的轻快抚摩动作,称为摩法。《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曰:“摩者,谓徐徐揉摩之也。”使用摩法时,以不增加疼痛或皮下筋肉组织无明显活动为度。临床常用于损伤早期瘀肿显著,疼痛剧烈的病例。
3、推法 为疏通复位手法。推者,是以手向前或向外用力,使物体移动之意。作为一种手法,则是以手指或手掌的某一部位着力,在人体一定部位或穴位上作单方向的直线或弧线移动,称为推法。《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曰:“推者,谓以手推之,使还旧处也。”使用推法时,以不增加疼痛为度。临床常用于损伤引起的气滞血瘀,经络阻塞,筋骨移位等病症。
4、拿法 解痉通络之法。拿是把物体握在手里的意思,用一手或双手多指(或拇、食二指)相对用力捏紧提起施术部位的皮肤、筋肉,称为拿法。《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曰:“拿者,或两手一手捏定患处,酌其宜轻宜重,缓缓焉以复其位也。”使用拿法时,应拿放有节律,以不使筋肉从手中滑脱为宜。临床常用于损伤引起的筋肉痉挛、脉络阻塞等。
5、揉法 为活散止痛之法。揉是以手回旋地按、抚摩的意思用拇指、多指或手掌(大、小鱼际与掌根)部着力,在一定的部位或穴位上做轻快或沉稳而柔和的回旋动作,以带动该处皮下组织,称为摩法。《厘正按摩因素要术》曰:“揉以和之。揉法以手腕转回环,宜轻宜缓,绕于其上也,是从摩法生出者。”使用揉法时,以不摩擦皮肤为度。临床常用于损伤引起的瘀结之肿和疼痛等症。
7、搓法 为松散之法。搓是手掌与接触面往返摩擦的意思,用单手或双手掌面着力,在躯干与四肢的某一部位上作用力均匀地快速往返摩擦动作,称为搓法。《厘正按摩要术》中曰:“搓以转之,谓两手相合而交转以相搓也。或两指合搓,或两手合搓,各极运动之妙,是从摩法生出者。”使用搓法时,以不擦伤皮肤与筋肉温热为度。临床常用于腰背与四肢关节的陈伤或寒湿痹症,对于筋肉紧张或痉挛有良好的缓解作用,亦用于四肢部其它手法后的调理等。
8、动法 为舒筋正骨之法。动是从原来位置上离开或改变原来的位置与姿态之意;用一手握住或扶住关节近端的肢体(固定),另手拿住关节远端的肢体,做相反方向的牵拉、推扳及屈伸与旋转等一类手法,称为动法。使用动法时,须根据关节具体结构和活动范围,因人因病而定。临床常用于筋肉损伤引起的肢体活动障碍,关节脱位,筋移位等。
9、拨法 为分筋解痉之法。拨是推动或挑动的意思;用手指或肘尖在一定部位或穴位上,适当用力下压至有峻肿感时,再作与筋肉纤维垂直方向的来回推动,使其从指下或肘下滑脱,称为拨法。使用拨法时,以不加重损伤而有肿麻峻痛感为宜。一般新伤、病变部位浅者,宜用轻拨法;陈伤、病变部位深者,则宜用沉稳的重拨法。临床常用于损伤引起的筋肉紧张、痉挛、粘连、结索等。
10、打法 为震动、疏通、调和之法。打是击的意思。用空拳、拳背、虚掌、掌根、掌侧(小鱼际)、指背、指侧、指端或用桑枝棒,在体表有节奏地、轻重适宜叩、拍、捶、敲击的动作,称为打法。打法能震动筋脉、疏通经络、调和气血;使用打法时,应根据具体病情和部位,选择不同的打法。临床常用于陈伤引起的气血瘀滞,经络阻塞,筋肉痉挛与肢体疲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