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牙冠应有足够的高度,牙冠形态和组织结构正常。
2)有浅龋的牙,一般均可作为基牙,临**通过牙体预备,将龋去净,形成的洞形常不需充填处理,可以形成固位形。
3)深龋的患牙,龋病经治疗后,也可选作基牙,此类基牙的固位体在设计时应注意剩余牙体组织的强度,必要时可使用固位钉。
4)深龋已涉及牙髓的患牙,若经牙髓病治疗和根管充填,牙周组织无炎症,仍可作为基牙,此类患牙在修复设计时,应充分注意避免牙体组织的折断,如牙冠大面积缺损,需采用牙冠加固的特殊设计,如桩核形式修复牙冠缺损。
5)过度磨耗的牙:牙冠高度降低主要影响固位体的固位作用。临**选择过度磨耗牙作基牙时,必须充分估计能否取得足够的机械固位形,能否保持牙髓的健康或牙周组织健康,否则不宜作基牙。
6)牙冠形态异常:若牙根长大,牙周组织健康,牙冠的形态经预备后或采用桩核形式修复后,能达到固位体的固位力要求,可选作基牙。
7)牙冠钙化不良:一般不宜选作基牙,由于固定桥修复后,固位体龈边缘,得不到坚强釉质支持,容易在颈缘形成间隙,产生继发龋,引起固位体松动脱落或产生牙髓病变,导致固定桥修复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