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牙冠:临床牙冠高度适当,形态正常,牙体健康;牙冠有缺损,或形态不正常,不影响固位形预备,并能达到固位要求;牙冠缺损较大,能通过桩核修复;牙冠过短时,应采取增强固位的措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牙根:基牙牙根应粗壮且有足够的长度;多根牙支持最好;根周牙槽骨吸收不超过根长的1/3.
(3)牙髓:活髓牙最佳;牙髓病变经彻底治疗,不影响修复效果者;死髓牙经根管治疗后,牙根强度较好者。
(4)牙周组织:牙龈健康,无进行性炎症;牙周膜无炎症,根尖周无病变;牙槽骨结构正常,无吸收或吸收不超过根长的1/3,并为停滞性水平吸收;牙周病引起基牙松动者,根据牙周病修复治疗原则设计多基牙。
(5)基牙位置:基牙的轴向位置基本正常,无过度的倾斜或扭转错位,不影响固位体的预备及基牙间的共同就位道。
4.咬合关系:缺牙区咬合关系基本正常,缺牙区的牙槽嵴顶粘膜至对颌牙牙合面有正常的牙合龈距离,对颌牙无伸长,邻牙无倾斜;牙合关系紊乱经调整至正常者亦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缺牙区的牙槽嵴:缺牙区伤口愈合或拔牙术后3个月。缺牙区牙槽嵴吸收过多会影响美观,可以设计成卫生桥,或进行外形的特殊处理。
6.年龄:适宜年龄为20-60岁,但也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7.口腔卫生情况:口腔卫生较差的患者,必须进行牙周洁治,并嘱保持口腔清洁。
8.余留牙情况:仔细考察余留牙情况,制定整体的修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