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小年不同日,跟我国古时“官三民四船五”的传统有关。古时过小年曾有“官三民四船五”之说,即官家腊月二十三过小年,百姓腊月二十四过小年,而水上人家则是腊月二十五过小年。这一说法的形成有何典故已不得而知,但推测应为我国古代社会,人们的等级观念比较强,因此过小年也分不同的身份地位及职业的原因。
由于中国北方在更长时间里是国家政治中心,受官气影响较重,因此小年多为腊月二十三;
南方远离政治中心,小年便为腊月二十四。而南方地区水系发达,沿湖居民和水上船家较多,他们的小年定在腊月二十五,当然北方的船家并不遵循“船五”的习俗,他们多还是在腊月二十三过小年。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腊月二十三过小年的主要是中国的东北和华北地区,而腊月二十四过小年的地区则要多一些。
西南云贵川地区和部分北方回民地区把正月初一作为大年夜,除夕就成了小年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