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封制。目的: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含义: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分派到各地,广建子国。也就是说,周天子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概况:周武王建周后,进行了大分封;周公东征平叛后,进行了更大规模的分封。周公在推动分封制方面起了重大作用。诸侯义务:服从周王命令,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见述职。主要诸侯国:齐,鲁,燕,卫,晋,楚等。作用: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有利于扩展疆土;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
(2)宗法制。目的: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巩固王权。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问题上的矛盾。西周实行了分封制与宗法制相结合的制度。实质:以血统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
内容:①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是土地,财产和权力的继承者,有主祭祖先的特权,地位最高,为大宗。嫡长子的同母弟和庶母兄弟为小宗。小宗服从大宗,小宗和大宗是相对的。②按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宗法等级,这样就建立了血缘关系与权力地位的对应关系。影响:稳固秩序,防止争夺,巩固分封制;宗法观念成为传统思想内容之一。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与家密切结合在一起。
1)世袭制度。禹的儿子启在其死后继承了禹的地位,从此开始了家天下的局面;商代则形成了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权力继承规则;周代则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
2)神权与王权的密切结合。商朝的一切政治事务,都通过占卜进行决策;周代的最高统治者则宣称自己是代天治民,自称天子。
3)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分配国家政治权力。商和周都盛行宗法制,以血缘关系的亲疏来决定政治地位的高低。
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它维系了分封制,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