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添加回次及岩土时: 取样、原位测试的记录起始深度不能低于回次岩土的最大记录深度,也不能超过当前回次岩土最大记录深度+3m。 例如:添加的回次为0-2m,则取样、原位测试的记录起始深度不能低于2m,也不能超过5m。
先添加取土取样时: 限制所有类型的起始深度不能超过3m,3>x≥1; 动探的每条累加记录的起始深度(x)都不能超过3m; 标贯记录:只限制预打的起始深度不能超过3m。
以2m一个回次及岩土为例, 勘探点深度为0-10m时:每个回次的记录时间间隔不小于5分钟; 勘探点深度为10-20m时:每个回次的记录时间间隔不小于9分钟; 勘探点深度为20-30m时:每个回次的记录时间间隔不小于13分钟; 勘探点深度为30-40m时:每个回次的记录时间间隔不小于17分钟; 勘探点深度为40-50m时:每个回次的记录时间间隔不小于21分钟;以此类推
回次每记录到5m、10m、15m、20m等节点时,需要拍摄一张岩芯照片,即每5m拍一张岩芯照片,否则无法继续记录回次
水样与水位:由于验收后无法进行取水和水位记录类型的单独上传,提供【水样与水位】按钮作为单独的入口进行取水和水位记录的上传操作; 1、点击【水样与水位】上传时记录列表中需要存在有取水或水位记录; 2、没有上传终孔及岩芯照片时该按钮无作用,此时点击会弹出提示。
除了上述需要注意的点,外业记录的其他操作与旧系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