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税前工资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今年前3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所以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税款有所增加。
累计预扣法: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是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如果余额是负值,则暂不退税,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然是负值的情况下,则纳税人可以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