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时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常见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有:股票交易、签订购买合同,例如我们买卖房屋签订的合同;企业账本,例如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1、订立、领受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我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2、应税凭证,是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书面形式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3、印花税的纳税人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4、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5、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