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新旧契税法的税率标准没有变化,都是按照成交核定价格的3%-5%征收。或许大家平时听到、看到的契税是1-1.5%、3%等,但这些税率其实都是经过减免后的优惠税率,新契税法实施之后,将继续沿用优惠政策,并不是个别媒体宣传的“多交契税”,如此一来,过户交易的成本也没有太多变化。
“这次契税法是例行修订,指导税率没有变化,各地仍有一定折扣。”南京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孟祥远第一时间发了朋友圈,为购房者打消疑虑。
与《暂行条例》相比,契税法最大的亮点在于适当拓展了税收优惠政策。
1、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1、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其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这两种情况被契税法明确为免征契税的情形。事实上,夫妻、法定继承人免征契税的规定并非一项“新政”,但新契税法将免税条款上升为法律,使各地契税征收操作变得更加规范,做到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