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规定,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填报《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要填写2个表,需要先填写《减税明细表》的对应栏次,然后再填写主表栏次,的应纳税额减征额,需要我们自主选择减免税的代码以及性质。
以上就是有关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控盘抵扣申报表填写说明和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