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符合可免于办理年度汇算补税情形的,应当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并及时补缴税款。具体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 POS
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补缴。
1.年度汇算时需要补税的,应该在什么期限补缴完毕?
年度汇算申报后,如果需要补税,务必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如果是采取邮寄申报方式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的,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补税(支持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等缴税方式),或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
税服务厅POS机刷卡缴税。
如果是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可以由扣缴义务人一并代为补缴税款。也可以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缴税。如果是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为补缴税款,个人应当及时将补缴税款交付扣缴义务人。
系统会生成缴税凭证。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查询自己的缴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