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和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征收方式: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