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预售房款和销售房款收取的时间不同,但所有房屋销售款项,包括预售房款和销售房款,都必须先通过“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以保证销售过程收入记录的完整性。
“预收账款”科目核算按销售合同约定应收取的预售房款,销售过程中收取的其他款项,不管属于什么性质以及税务上如何处理,都不通过此科目核算。该科目按照项目、分期、业态、楼栋、房号的不同等设置明细科目。
“预收账款”科目贷方核算实际收到的售房款、工程款抵房款转入的房款、因换房从其他房源转入的房款等,其中也包括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借方核算结转的销售收入。销售退款、更名和换房等统一在贷方核算。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要注意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包括银行进账单、POS机小票、发票记账联、各种与交款方式相关的证明文件、销售换房审批表、销售退房审批表、销售更名审批表等。
某房地产公司8月1日从销售定金转入预售款88万元,另外收取房屋预售款800万元。该项目于9月竣工,该房地产公司当月结转收入为888万元。该房地产公司根据有关原始凭证,作账务处理如下:
预缴增值税额=(880000+8000000)÷(1+11%)×3%=330000(元)
应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8880000÷(1+11%)×ll%=88000(元)
对于上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款账务的处理做法,大家都掌握了吗?小编在此提醒大家的是,毕竟房地产项目涉及的资金数目庞大,作为会计人平时做账务必要做到小心谨慎,避免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