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小伙伴可能会觉得,反正自制的收据也是内部凭证,就不太重视。这是错误的认知,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可能还会引起审计的注意,存在一定的风险。下面来考考大家,以下两张收据合规吗?
上面这张收据在很多企业都能见到,从这张收据不难看出其中的不规范之处:
(1)人民币金额为3000元,“佰”“拾”“万”单位前应填写“零”;
(2)“会计”一栏不能空白!且会计一处的签名不能与收款人为同一人。如果账务对不上,很难进行核实。此外,填票人、收款人、会计都为同一人的话,容易出现挪用资金……
(3)盖章问题。开出去的收据,需要财务确认的,除了盖财务专用章,还要加盖企业公章,这样比较稳妥。
(1)人民币金额“佰”“拾”“万”单位前应填写“零”;
(2)没有盖章!即使是内部的收据,该盖什么章还得盖什么章,否则一旦发生了内部经济纠纷,难以厘清责任;
以上就是树图网在工作中经常遇到收据的情形,以及自己的账务处理办法。你在工作中还有遇到哪些拿收据的情形?遇到过什么棘手的问题?欢迎留言,给大家一起避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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