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无非就是在违法的边缘反复试探。来来这些企业试探的结果: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的行政处罚,光浏览的第一页就全是今年处罚的公示信息:
所以不缴纳公积金,可能面临的就是罚款等行政处罚。有很多小伙伴都私信说,一来,这是大城市的处罚,小城市压根不查你啊,有什么办法呢?二来,这才几万块的事,对企业来说,给钱就完事儿了,不缴纳的还是不缴纳,违法成本太低了呀;三来,理论上可以举报,但为啥要实名制举报呢?我老板要是知道我举报了,我保不住这个饭碗就算了,我都不能确定以后还有没有单位招我呀!
这些问题,的确很现实,并且短期内也不好改变这种现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对企业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早在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就拟将101种行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其中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也有不少:
所以,罚款不代表事了,上黑名单的痛苦,谁上谁知道,在这里我就不操那个心了。
至于说实名制担心未来就业的,其实有些杞人忧天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未授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检查权,所以不能光凭匿名人员的举报就对用人单位实施行政检查,法律上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才要求举报人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等相关书面证据材料,但是不用担心这些信息会被泄露。
如果你担心被辞退,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在职期间就准备好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等等,具体所需材料可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定要离职时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这样可以要求公司足额补缴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