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也进一步简化,在年终奖之外,逐步出台更多的办法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减负。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2020年的年终奖,2021年发放,所属期属于2021年,纳税人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算个税,比较省税(请以自身实际需要选择合适自己的方案)。而对于工资薪金不高,全年累计所得不超过免征额,可以选择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算。在累计所得达到6万元以上开始扣缴个税。
●在2022年,即使全部年终奖都要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算,但在当月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暂时不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022年发放2021年年终奖时,这笔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能单独计算,2021年的年终奖需要并入2022年全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
大家明白了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以及在这些政策之下,个税计算的差别了吗。在留言区告诉小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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