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余额审计是在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时,必须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期初余额进行审计。但应明确的是审计人员一般不需专门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由于期初余额是被审期间会计数据的重要基础,审计人员必须对其进行验证和确认,并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审计形成的相关结论对所审会计报表的影响,以决定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所以说,期初余额的审核是审计报告出具前重要的审计环节。
其一,期初余额是否存在对本期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报或漏报。
如被审计单位期初余额存在严重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错报或漏报,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或披露。如被审计单位不接受建议,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会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其二,上期期末余额是否已正确结转至本期,或者是已恰当地重新表述;
其四,上期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及其对本期报表数据的影响,尤其对上期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的说明内容对本期报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