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企业研究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