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和本年利润区别:“本年利润”是一个总的核算科目,期末在该科目上核算出本年度企业的盈亏情况,贷方余额为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净亏损。核算后,要把“本年利润”的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中。
利润分配属于所有者权益类二级科目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当年实现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或对当年发生的亏损所进行的弥补。
因此,设置“利润分配”账户是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或应弥补的亏损)和历年分配(或弥亏后的结存余额)后的结存余额。
当进行利润分配或年终亏损转入(年终将“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或调增上年度亏损,或调减上年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账户。当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年终净利润转入(年终将“本年利润”账户贷方余额转入),或调增上年利润,或调减上年亏损时,贷记“利润分配”账户。年末,该账户若为借方余额,表示历年累计未弥补的亏损,若为贷方余额,表示历年未分配的利润。
本年利润属于所有者权益类二级科目。企业日常核算中,已将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收益全部计入各有关收益、费用账户。在此基础上,期末就可以将全部收益与全部费用进行对比确定当期实现的利润(或亏损)。
期末,企业将各收益类账户的贷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各收益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同时将各成本、费用和支出类账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各成本、费用和支出类账户。
结算后,“本年利润”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反映本年度自年初开始累计发生的净利润。反之,如为借方余额,反映本年度自年初开始累计发生的净亏损。
年度终了,将“本年利润”账户的全部累计发生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若为贷方余额(净利润),则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若为借方余额(净亏损),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年度计算后,“本年利润”账户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