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相关账务处理为:
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方为"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方为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方为"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方为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贷方为"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方为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贷方为"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方为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方为"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