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类目。会计科目设立的目的是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监督企业经营业务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设立会计科目应该按照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与特点、经济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事前确定分类核算项目的名称,规定其核算内容。
3、为成本核算及财产清查提供了前提条件;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了方便。
1、全面性原则。科目的设置应能对各会计要素做全面地反映,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即设立会计科目应该遵循全面性原则。
2、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3、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是指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4、清晰性原则。清晰性原则要求设立的会计科目要求简单明确、字义相符、通俗易懂。
5、简要实用原则。简要实用原则要求企业在合法的前提下,设置的会计科目必须满足企业日常经营所用。
会计科目根据分类标准不同,可以进行不同分类。按照其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不同,可以分为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根据其反映经济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