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材料: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也属于材料,但由于是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不能作为企业存货。
2、周转材料: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材料,如为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物,各种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和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但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3、半成品: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在产品: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5、产成品:工业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6、商品: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