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企业主要原材料和大部分辅料,通常由外商提供。对于这一部分资产,可不用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只需根据时间先后顺序,对进出口数量及结余量进行登记,将其作为备查账。所以把相关费用、工缴费收入及往来款等内容弄清楚即可!
企业因对外进行来料加工配置业务所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会计人员应当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及相关材料明细账进行单独设置,对其收发结存数额进行核算。
对于发生的加工,装配费用支出的核算方面,并无明确的规定。企业进行核算的时候,可以自行增设有关科目。比如对来料进行加工、配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支出进行核算时,可以设置来料加工配置费用。
如果属于跨年度尚未完工的情况,其余额包含在会计报表的"存货"项目中进行反映。最后在产品销售成本科目中将其余额转入即可。
1、收到来料的时候,不编制相应会计分录。只需对与“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所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相应数额登记即可
2、领取来料、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的时候,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而对于领取其他材料,应当把生产成本作为借记科目,原材料等作为贷记科目。
3、完工的时候,库存商品为借记科目,贷记科目是上产成本等。
4、出口销售的时候,应当把应收账款作为借记科目,将主营业务收入作为贷记科目。结转销售成本的时候,则把主营业务成本作为借记科目,将库存商品作为贷记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