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各地出台的社保减负“大礼包”,种类繁多,一不小心,就容易搞混。
除了我们常见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部分省市还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调整职工社保缴费年度、延长社保缴费期等等。
以上海为例,今年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以郑州为例,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以及经市政府认定的在抗击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防护物资供应企业、保障民生供应企业可以享受人均9120元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具体补贴金额以2019年1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缴费人数确定。
1.湖北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适用于哪些单位?
答:湖北省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只要以单位形式参加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无论所有制性质和规模大小,均可享受此次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政策。
2.参加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试点的单位中属于应当衔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目前尚未完成衔接的参保单位,能否享受社会保险相关免征政策?
答:可以参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湖北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0〕4号)享受三项社会保险费免、延、缓政。
答:正常发放,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4.除了免征3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外,社会保险方面还有哪些措施支持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答:除免征外,还有延缴、缓缴政策,梯次适用、叠加享受。延缴,是指所有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未网上申报核定缴费的,可延期在当地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疫情防控期间的申报核定缴费手续。缓缴,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既可以申请缓缴免征期间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也可在7月份以后申请缓缴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延缴和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答:因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重大困难,则可按照相应规定申请办理企业养老、失业及工伤费用缓缴。原则上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间的滞纳金可免收。
6.如果企业是新设立的,那么是否可以享受此次的社保费减免政策?
答:对于新设立的企业,按时办理参保手续后,可以按照相应规定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