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已征收社保的退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根据退费金额冲回计提和上交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公司承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公司承担部分)
2、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不做计提和上交分录,或者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交分录: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3、已经缴纳的,需要根据当地部门规定的退、抵方法确定如何处理:
①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自然抵减即可;
②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在实际收到时,做如下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