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企业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下,无形资产摊销的账务处理:
2.在企业执行了新会计准则的情况下,无形资产摊销的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摊销在现行标准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无形资产摊销应该从获得当月起在预估应用期限内分期进行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果该无形资产摊销的预估应用期限超出了相关合同条款的获益期限或是法律法规的合理期限,那该无形资产摊销应依照合同条款获益期限(法律未规定)或者法律规定使用年限(合同未规定)或者合同规定与法律规定(两者均规定)受益年限中比较短的作为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进行摊销,再或者,合同与法律都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则摊销年限不应少于10年。
对于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应该是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如果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摊销,还应必须扣减之前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中的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该要视这种无形资产的残值为零。某些情况需要注意,例如:有第三方承诺在我企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的时候会相应购买这个无形资产;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