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持续的、主要的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它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获得的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偶然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如增加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如以商品或劳务为抵偿债务;或两者都有。
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因为收入能够增加企业的资产或减少负债或二者兼而有之。因此,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式,企业取得收入一定能够增加所有者权益,但是收入扣除相关的成本费用后的净额,可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减少所有者权益。
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