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利润分配(股利)的顺序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于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该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计算可供分配利润的方法是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进而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企业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企业应当进行后续分配。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企业应当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企业可以不再提取。而企业所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者转增资本金。但是,对于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应当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通过股东大会确定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如果股东大会得出的结论是确实需要,那么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最后,企业再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是可以并入本年度进行股利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