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要知道的是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2、我们需要知道并且需要注意的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我们要知道目前已经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做法。不再将开办费看成“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其费用化。
4、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5、我国目前已经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相关例题:某股份公司2001年7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前期发生的开办费总额96万元,7月份摊销开办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本年度允许税前扣除额=96万元÷5年÷12个月×5个月=8(万元),应调增所得额=96-8=88(万元);2002年至2005年每年应调减所得额=96÷5=19.2(万元);
2006年应调减所得额=96万元÷5年÷12个月×7个月=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