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计量时,应判断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企业合并以外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照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的初始直接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除外。
2、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照放弃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到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除外。
3、如果是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放弃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到的初始直接费用应作为投资成本处理。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除外。
4、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涉及的初始直接费用按照以下处理:在不管其是否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