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治理的核心是财产信托,董事会是受托人,所谓“职业经理人”只是董事会雇佣的代理人,与股东并没有直接的信托关系。这个制度起源于欧洲“黑暗的中世纪”,是教会以上帝的名义汇聚信徒资产,行使信托责任,在实践中将上帝变为虚拟产权人,而使教会成为实际控制人。
基于历史的教训,公司法人制度构建了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的“三权分立”,相互制约,但在理论上有可能产生六种控制模式。除三权分立的“三权”之外,还有三个:大股东控制董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结盟;大股东与管理层结盟。公司“内部控制人”的权力之争来源于公司治理本身的制度安排,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化模式。所以宝能系代表以第一大股东的身份指责万科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并要求罢免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核心成员,这只是一种股东的意见,并不是股东的权力。
资本市场对于“内部人控制”的态度也是不同的。比如:阿里巴巴的“合伙人文化”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时被否决,而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欣然接受,所以阿里巴巴最终选择在美国上市。当万科在2014年召开事业合伙人大会的时候,总裁郁亮喊出“职业经理人已死,事业合伙人时代诞生”,此时此刻,我相信郁亮心中的模式应该就是阿里巴巴。香港股市沿袭了英国体制,更偏向于保护股东权益。相比之下,美国股市的制度安排更偏重于管理层的权力,因为美国梦更崇尚于企业家精神。职业经理人与事业合伙人的文化冲突,代表了英美两国资本市场的不同偏好,在美国模式中,“内部人控制”并不是一种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