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规模,严防扩散蔓延。
1.卫生院要成立一个流调小组,确保新冠疫情患者救治有力、有序、有效。
2.发现病例及时转到定点医疗机构,并向镇疫情指挥部进行报告。
1.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前7天每天做1次核酸检测。
2.对可疑环境暴露的人员要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和3次核酸检测,对可疑环境暴露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均要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核酸检测。
3.对与病例生活轨迹可能有交叉、存在接触机会的社会人员,采取向社会公开病例生活轨迹的方式,寻找可能与病例有过接融的人员,并对其实施居家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4.对已经流出疫情发生地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及时了解去向,并向目的地有关部门通报信息,镇、村开展协查和人员管控。
在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检测范围,合理设置采样点。
1.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近14天经常性居住地所在村、工作单位、经常性活动场所(农贸市场、超市)等相关人员做到"应检尽检";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近14天经常活动地所在镇村人员,应根据自愿原则,做到"愿检尽检"。
2.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近14天有过近距离接触的所有无防护人员,经常性居住地所在村、工作单位、经常性活动场所(农贸市场、超市)等相关人员做到"应检尽检";经常活动地所在本镇、村人员,应根据自愿原则,做到"愿检尽检"。
3.对于扩大筛查核酸检测为阳性者,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新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对待,仍然要依据1和2开展新的扩大筛查范围划定。
1.牢牢抓住社区管控这个关键,进一步充实社区管控力量,继续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四早"原则,视疫情形势将人员管控范围划至自然村等最小单元。
2.完善对返回社区的新冠疫情治愈出院患者和解除隔离的密切接能者管理,会同专业机构落实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
加强学校、敬老院、企业等重点机构封闭式管理;全面强化经营性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限制客流和营业时间措施,严格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查验,加强室内通风消毒。中高风险地区可根据防控需要,采取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停课等措施。
镇疫情指挥部要按规定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疫情信息发布程序和工作要求,及时公布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不遮不盖,发实声、报实情,以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澄清各类传言,争取全社会支持,切实把握工作主动权。加强疫情发生地的抗疫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关注食品安全,引导广大群众私极防控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