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组织人员参加抢险救灾,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次生灾害。
2、保障信息畅通。由办公室负责,根据上级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收信、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确保有关抢险救灾信息畅通。
3、群众的安全防护。及时疏散撤离群众,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
4、社会力量动员。在处置参与特别重大、或较大灾害事件时,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
1、报告原则
事故报告遵循"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
2、报告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应急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迅速上报县政府和县应急办。
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防灾减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
1、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迅速指挥救援人员、车辆、机械设备投入抢救工作,并紧急安排技术专家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请求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