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天保证学校门口有校领导和教师值班,早上和中午都必须提前半小时到校,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一名值班人员把学生送往医院,另一名值班人员通知其家长,并及时报警。
2、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必须有指定教师看护,值班人员及时检查。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值班人员、德育处、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德育处派人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负责疏散楼梯内学生。
3、各班选出一名交通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德育处。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德育处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德育处,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6、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体育组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体育教师负责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德育处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德育处专人处理,并及时上报。
7、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后勤组织人员每周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后勤立即通知电工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楼内灭火器和消防栓进行扑救。德育人员分楼层、班主任教师迅速进班组织学生按规定楼梯口下楼疏散。
8、实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夜间巡逻。学生离校必须出具出门证,来客进校先联系,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