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 元。(外出办公人员)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以书面形式作出计划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希望的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事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把客户明细情况做详细分类,以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事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应多次拜访有需求的客户,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应携带名片、产品情况名录等,以便推销。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各经销之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经理出面解决。
第二十一条 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二十二条 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金额记入分户账目,将应收账款单据送各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一起,为避免混淆。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经办人分发给各部门销售人员,但须在财务签收。
第二十五条 外勤营销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第二十七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告知财务"未收款项目",财会部门核对。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报表"中,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报告内容须简明扼要。
第二十九条 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客户报告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三十条 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使用公司交通工具,须填具有关申请(如车辆使用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