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办公室职责:在学校总指挥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委防汛预警发布等级和学校防汛形势严重程度,在总指挥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学校网络和手机向防汛指挥部成员发布防汛预警信息。协同相关部门处理救灾事宜的善后工作,完成正、副总指挥安排的其他防汛工作任务。
(2)后勤管理处职责:负责制定学校具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部署学校汛前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对学校的汛前准备和度汛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指导、检查和监督;根据预警信息做出应急响应,组织落实学校防汛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收集、分析、处理汛期中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负责汛期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3)宣传部职责:负责汛期学校防汛宣传和防汛突发事件对外发布工作。
(4)保卫部职责:负责维护发生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后校园安全工作,及时组织保安队参加学校防汛工作。
(5)基建处职责:负责学校内基建项目的全面防汛工作。
(6)工会职责: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职工和困难教工的求助物资的发放,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好善后工作。
(7)学生处职责:组织、指导学生进行防汛自救和避险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灾期间的宣传和思想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灾后善后工作。
(8)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汛前防汛应急物资装备、灾时防汛物资应急配备和灾后学校重建工作中教育教学设备的采购工作。
(9)教务处职责:根据防汛预警等级及实际汛情情况,维护教学秩序,修改汛期课程计划,根据汛情严重等级程度,提出停课等措施。
(10)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责:根据汛情等级程度对实验室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实验设施、设备、器材、电源短路和淹损等。
(11)各校区负责人职责:在学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分校区的防汛工作。根据本分校区实际汛情,制定防汛预案,采取相应防汛措施,各负其责确保师生和财物安全。
(12)学校防汛救灾工作人人有责。其他各部门、院系自行对所属管辖的单位人员和财产组织防汛、救灾,防止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