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为及时获取和识别出适用于本公司与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
3.1品质部负责获取、确认和汇总适用于公司活动及服务中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对其进行登记、更新和传递。
3.2各部门负责收集其职权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品质部。
4.1.1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能源、资源、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4.1.2河南省、郑州市发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4.2.1购买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合订本,获取河南省已经颁发的有关资料,摘录相关内容。
4.2.2从上级有关部门及专业报纸、杂志、出版社、图书馆、cd磁盘等媒体上获取有关法律及其他要求。
4.2.3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获取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信息。
4.3.1品质部每年12月底以前识别出其所适用的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它要求。
4.3.2品质部在获取到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后,应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与服务状况进行识别和确认。确认的依据为:公司的实际状况、识别出的环境因素、相关方的要求、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公司的要求等。
4.3.3品质部根据确认的结果编制出《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4.1品质部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和必要的内容或文本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发放文件、网上公文、会议等形式传达到各部门和有关相关方。
4.4.2各部门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时,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
4.5.1品质部妥善保存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
4.5.2品质部将确认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受控文件的形式,复印、发放到各相关执行部门,各相关部门建立部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和文本并妥善保存。
4.6.1品质部采用互联网查询或采取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的方式,进行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性的跟踪,并根据跟踪结果,修改、增补《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执行《文件控制程序》中有文件更改的规定。
4.6.2品质部通过发放文件、网上公文、会议等形式将更新信息传递给员工和其它有关的相关方。
4.6.3由此涉及其它文件的修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7公司在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及培训、运行控制、绩效监测、合规性评价等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8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6.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jw/jl-5.4.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