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社会服务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在不打破原有层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在原有基础上提档升级,在启动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同时,动员一切皆可参与的部门和社员共同来完成社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一)成立镇社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维稳工作的副县级领导担任组长,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镇成立社会服务管理办公室,落实专人2—3名负责社区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镇分管维稳工作副书记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领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环境整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外来人口管理,落实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和收集整理核实社区上报的情报信息等工作。解决下级管理部门无法解决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惠民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并对综治成员单位、社区办公室、网格员、安保人员进行目标考核。
(二)成立社区服务管理站,配备工作人员1-2名,由社区干部兼任。其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本辖区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和网格员的管理指导,负责解决网格内群众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组织"网格员"和各机关单位信息人员开展工作,负责指导"网格员"和机关单位信息人员的开展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各项安保工作。
成立县镇保安公司,主要负责社区各单位和居民居住区保安人员的招录、培训和管理。
(三)网格化建设所划分的17个网格配备网格管理员27名(公益性岗位),"网格员"在社区服务管理站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对各个网格的巡查巡逻工作,外来人员的登记和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群众临时事务的处突工作。
每个社区配备片警2名,共4名干警。配合网格员开展治安巡逻和治安执法工作。
(四)小区管理
1、单位门卫制度。各单位按照需求,由保安公司派出保安人员,保安人员负责本单位进出人员、车辆的登记、夜间巡逻等工作。负责向单位报告安全隐患,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该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单位信息员配合门卫向本网格人员报告本单位的相关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2、居民居住区。小区按照单位管理,实现门卫制度;其他居民居住区,划分为17个居民自治小组,选配小组长17名,承担本小组的治安巡逻、社情民意收集上报和外来人员登记等工作,实现居民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