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表达项的细则,在"内容"评等的基础上,除了在相应的等级上评分外,还可以考虑在上一等或下一等打分。
2、在"内容"等级判分的基础上,表达项原则上不跨等给分,如内容判三等,表达不能在一等给分,只能在三等或二等或四等给分。
基础等级分要与发展等级分相匹配,发展等级分不能跨越基础等级的得分等级。
1、发展等级分原则上随内容或表达的等次给分,如内容二等,表达三等,发展等级一般可在二等给分。
2、发展等级一般不在内容或表达的下一等给分,如内容一等,表达二等,发展等级一般在一等或二等给分。
3、发展等级在内容给分的基础上,一般不跨等给分,如内容三等,发展等级不能在一等给分。
4、内容在四等的,"发展等级"可以给1到2分;确为抄袭的,"发展等级"不给分。
发展等级评分,不求全面,可根据"特征"4项16点中若干突出点按等评分。
1、深刻:(1)透过现象看本质(2)揭示事物内在的因果关系(3)观点具有启发作用
2、丰富:(4)材料丰富(5)论据充足(6)形象丰满(7)意境深远
3、有文采:(8)用词贴切(9)句式灵活(10)善于运用修辞手法(11)文句有表现力
4、有创意:(12)见解新颖(13)材料新鲜(14)构思精巧(15)推理想象有独到之处(16)有个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