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立足本岗,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23、任何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7、建设精锐部队。培养科技尖兵,强化消防科学。提高保卫能力。
36、建一流班子,带1流队伍,干一流消防,创1流业绩。
37、努力建设一个强大的现代化的特别能战斗的消防部队
51、单位在消防管理工作中,要依法自我管理、自负责任。
2、报火警时要留下报警人姓名以及所用的电话号码并讲清起火地点。
3、报火警时应沉着、准确讲清起火地区、街道、房屋门牌号码或单位。
4、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6、不得阻碍消防车、消防艇赶赴火灾现场,严禁扰乱火灾现场秩序。
9、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11、大风天易着火,防火准备要提早;大风天火险高,防火意识要提高。
12、大火封住房门时,不要盲目开门逃生,请将门缝塞严,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13、当发现燃气胶管阀门泄漏时,切不可用明火查看,可采用浓肥皂水擦拭。
14、当疏散通道着火但火势不大时,可用浸湿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迅速果断地从火中冲出去。
15、冬季来临,请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管理。
18、发生电器火灾时请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19、发生火灾的`房内若有防毒面罩,逃生时一定要将其戴在头上。
20、发生火灾时,要充分利用建筑物内或室内备用的救生缓降器,救生滑道及绳索逃离火场。
21、发生火灾时不要惊慌,请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22、发生火灾时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落水管等逃生自救。
26、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不得擅自使用或开业。
30、火场穿行身要低,逃生选择跑楼梯,切莫着急乘电梯。
34、家中电器设备、燃气用具要经常查看,严防漏电、漏气。
35、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36、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使用。
38、教育孩子不动火、不玩火,不要将幼年子女独留家中。
40、救火时不要贸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41、居民家中不要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42、居民家中请不要存放汽油、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43、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活动要符合消防安全。
44、空调器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器上。
48、扑救带电状态下的电器火灾不能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
52、请不要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柴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53、请经常检查洗衣机电源引线是否老化,机身是否漏水。
56、任何人不得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57、入住酒店请读懂并熟记客房门背后的应急疏散示意图。
58、身上着了火,千万别乱跑,迅速脱掉衣,倒地快打滚。
60、逃生线路若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采取自救措施,不可盲目跳楼。
16. 立足本岗,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41.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6、麻痹大意,火神疯狂而至;时时警惕,火神悻悻而去。
1、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局面。
7、立足本岗,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26、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31、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
32、落实政府部门消防责任,推动消防工作跨越发展!
48、消防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5、消防安全编织幸福的花环,违章动火酿成悔恨的苦酒;
8、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要保证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
9、公共消防设施应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10、新、改、扩建工程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社会单位要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价;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4、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质监部门将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工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5、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中小学校每年应开展不少于1次疏散逃生演练,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演练。
7、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8、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员国家执业资格制度;
9、安全监管、工商、质监、交通运输、铁路、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