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些实际例子来说明,例如,关于"下岗"问题,依法"纳税"问题,见义勇为问题,遵守交通规则等,让学生讨论回答,其中有正确和错误的意识。立场问题是利益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利益问题。由于人们的立足点不同,阶级立场不同,导致了正确与错误的反映。
教师提问:那么,我们应该站在什么立场上观察和分析问题,才能获得正确的认识呢?为什么?
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人们的具体利益是有差别的。如果离开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把各自的具体利益作为立足点,观察问题时就不可能获得正确认识。因此,站在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是我们获得正确认识的基本前提,是我们应当永远坚持的立足点。
据《中国青年报》2003年7月25日报道,一个新规定让湖北省今年高考的文科状元周迅"落榜"。这个消息让许多人深感意外。湖北省仙桃市考生周迅以638分的高分居湖北省文科考生榜首,成为家喻户晓的文科状元。落榜的原因是,根据湖北省招办《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被高等院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不得报名参加高考。周迅因成绩优秀,16岁即被保送入中国科技大学,就读期间,他做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终生的事情。有一天,他的书包放在学校图书馆里不翼而飞,他干脆也偷偷拿了别人的书包,结果被当场抓住,这个书包里有价值数千元的物品。学校依照校纪校规对他作出了勒令退学的处分。退学后的周迅再次参加高考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他第一志愿填报了北京大学。可是,省招办在审查周迅的报名资格时发现,中国科技大学对周迅的处分决定是今年3月份才作出的。也就是说,周迅不符合湖北省招办今年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省招办决定不予投档,周迅提前"落榜"了。
对此却看法不一。周迅偷走别人的东西,理应受到惩罚;这种惩罚的限度不恰当,它的期限(有没有必要延续一年之久)和程度(有没有必要取消高考报名权利)不得当;学校处罚以后,所在地的招生部门没有必要再强令其一年之内不得报考大学;一个年轻人,犯了错误,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不应该剥夺他重新参加高考的权利;周迅所争取的,只是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并不是要抹去曾经的错误和过失;难道一个人犯了错误,就要没完没了地受处罚;惩罚的目的是教育人而不是毁灭人,对于跌倒了又重新站起来的周迅,应该做的是扶他一把而不是推他一掌。
教师提问:为什么孔繁森等先进模范人物受到人人称赞,一些损人利己的人和行为遭到大家的唾弃。但也有相反的评价。
世界观不同,观察与思考的方法不同,直接影响着人们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是否正确。一个人的生活目的、生活态度是否正确,不仅影响着他的人生道路,而且会影响到他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我们必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去认识客观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