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平是指机会选择的平等性。可持续发展的公平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本代人的公平即代内之间的横向公平。可持续发展要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求,给他们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过美好生活的愿望。当今世界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状况完全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因此,要给世界各国以公平的发展权、公平的资源使用权,要在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消除贫困。各国拥有按其本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并负有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或在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在各国管理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责任。二是代际间的公平即世代的纵向公平。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当代人不能因为自己的发展与需求而损害后代人满足其发展需求的条件--自然资源与环境,要给后代人以公平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
可持续发展有着许多制约因素,其主要限制因素是资源与环境。资源与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离开了这一基础和条件,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人类发展必须以不损害支持地球生命的大气、水、土壤、生物等自然条件为前提,必须充分考虑资源的临界性,必须适应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换言之,人类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中,需要根据持续性原则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确定自身的消耗标准,而不是盲目地、过度地生产、消费。
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全球的发展。尽管不同国家的历史、经济、文化和发展水平不同,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政策和实施步骤也各有差异,但是,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则是一致的。并且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必须争取全球共同的配合行动。这是由地球整体性和相互依存性所决定的。因此,致力于达成既尊重各方的利益,又保护全球环境与发展体系的国际协定至关重要。正如《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写的"今天我们最紧迫的任务也许是要说服各国,认识回到多边主义的必要性","进一步发展共同的认识和共同的责任感,是这个分裂的世界十分需要的。"这就是说,实现可持续发展就是人类要共同促进自身之间、自身与自然之间的协调,这是人类共同的道义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