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8~10日,由法、美、德、日、英、意、加、俄等参加的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在美国佐治亚州海岛召开。请说出参加八国首脑会议的首脑名称。前面我们知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的国体。同一种国体具有不同的政体。正是由于每个国家的政体不同,使国家首脑的称呼多样化,有的叫总统、有的叫总理、还有叫首相的。我们国家的政府首脑叫什么?我们国家的政体是什么?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尽管国体是政体的决定性因素,但不是政体的唯一决定因素。实际上,一国的历史、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政体。因此,在相同性质的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不同的国家也会采取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关系怎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是由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决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二者是国体和政体之间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总称为国家机构。在我国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政权,人大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但这种领导不是上下级关系的领导,而是政治、思想、组织上的领导,共产党不属于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
我国的国家机关由五个部分组成,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同时按照层级体系,我国的国家机关又由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机关组成。中央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同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国家主席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主席并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而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属于司法机关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产生,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中央军委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中央军委既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又是党中央的一个机关。
1992年4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们经过充分讨论,以1767票赞成,177票反对,664票弃权,25人未按表决器,通过了三峡工程议案。三峡工程的拍板定案,体现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贯彻了什么原则?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的特点就是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集体行使职权,民主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代表人民利益;贯彻执行上,实行严格责任制。
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上海市人代会召开期间,会外共有5 655人次的"网上代表"列席"了会议,大会还收到"网上议案"396件。"网议人代会"栏目每天请部分人大代表,在网上与市民交流。这说明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修改公路法的决定从提请审议到通过历时一年,经历了九届全国人大第五次常委会未付诸表决;第九次常委会以一票之差未获通过;第十三次常委会以97票赞成,0票反对,28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路法的决定》。这说明在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由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罢免原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李经纬的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广东省选出的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李经纬涉嫌贪污犯罪,已不适宜再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这说明对违反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或不称职的人大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和议案,选举或决定任命了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这说明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课本插图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这种做法可以增加司法透明度,说明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有权监督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三峡工程建设涉及大量移民工作。1992年4月,全国人大对三峡工程移民工作作出了原则规定。此后国务院通过了一系列行政性法规,当地有关部门组织宣传教育和移民动迁,并先后查处了侵蚀移民资金案件100多起,从而保证了三峡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这说明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司法机关之间在职能上有所分工,但不是各自分立、平等分权、相互制衡的关系,而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
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上,司法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近年来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在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但是有的地方为了保护地方利益,注意运用"人大"这个合法民意机关去干预司法。如有的县人大常委会直接作出撤销已二审终审的判决;有的人大常委会委员甚至以个人名义写条子、打电话,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予以复查、再审,甚至中止审查。在这里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成为超越司法评判的特权人物,这与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法制原则是不相符的。P60探究--联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你认为对"一府两院"的关系作出上述规定有什么意义?(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干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检察权力,确保司法公正。)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一方面,在国家事务中,凡属全国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有中央决定;另一方面,地方国家机关在执行中央决定的前提下,自主管理和安排本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如我国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国防归中央管辖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可以保持财政的独立,税收不上缴中央政府,自行制定货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