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着国家的其他各种具体制度。(2)它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1)民主集中制的地位及含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区别于任何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鲜明特点。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权力运行中的体现:①从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看,一方面,各级人民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举出的代表。另一方面,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②从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看,一方面,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另一方面,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其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分工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③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看,一方面,地方必须服从中央。另一方面,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怎样坚持民主集中制①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正确认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一方面,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另一方面,集中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和保障。离开必要的集中,民主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只有在集中的指导下,才能有健全的民主生活。②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克服官僚主义和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两种错误倾向。③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